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请按照《关于印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豫财院党〔2023〕25号)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计划,认真梳理总结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已完成情况和未完成事项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0日前以电子版报送党委办公室(邮箱:dwbgs@hafu.edu.cn;联系人:高飞,电话:69303766)。
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各部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将根据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